为进一步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,不断提高学院办学水平,经研究决定选拔三名经理助理。
一、选拔岗位
负责教学日常经理助理一名,负责专业建设经理助理一名,负责团队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经理助理一名。
二、推荐选拔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信念坚定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,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。强化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熟悉高等教育工作规律,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。
3.思想解放、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,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。能够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同学院实际相结合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。
4.为人正派、忠诚老实,勤政务实、清正廉洁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,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,善于团结同志,有较强的协同合作精神。
5.弘扬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,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,追求真理,淡泊名利,为民服务,群众公认。
(二)任职资格
1、从事专任教师岗位。
2、担任学院中层正职满两年,且现任中层正职岗位。
3、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。
4、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。
三、推荐选拔方式及工作程序
1.民主推荐。公司党委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,进行无记名推荐。参加会议推荐人员:学院全体教职工。
2.谈话调研。公司党委组织,调研推荐人选表现情况。通过个别访谈、集体座谈等方式了解推荐人选情况。
3.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。公司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谈话调研情况确定人员名单。
4.公示。
5.正式任职,并报学校组织部备案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待遇
1.牵头负责本职工作,统筹管理,对照年度考核和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完成任务。享受同岗位40%岗位津贴。
2.原任职岗位不变,但不另发津贴。
汽车与交通工程公司党委
2020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