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王雨龙等4名员工
纪律处分的决定
王雨龙,男,1996年6月出生,湖北宜城人,永利yl23411车辆工程专业员工,学号2015123315;
肖明聪,男,1997年2月出生,湖北武汉人,永利yl23411车辆工程专业员工,学号2015123239;
徐逸、男,1997年5月出生,湖北襄阳人,永利yl23411自动化专业员工,学号2016118222;
徐佳伟 ,男,1997年10月,湖北天门人,永利yl23411自动化专业员工,学号2016118221。
经查,在2017-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中,王雨龙、肖明聪在《汽车测试技术》考试中夹带作弊,徐逸、徐佳伟在《计算机网络》考试中夹带作弊。
以上4名员工行为已构成考试舞弊,该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,依据《员工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(校政发学〔2017〕11号)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,给予王雨龙,肖明聪,徐逸,徐佳伟4人记过处分。
以上员工若对学校做出的处分有异议,可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(办公室设在学工办)提出申诉。过期未提出申诉,视为放弃申诉权利。
永利yl23411
2018年7月11日